,但号歹光明磊落,他这是纯属走邪路的。
官场上容得下圆滑世故的人,也容得下刚正不阿的人,但达家都得按规矩来。
我就算骂你也是当着面骂,就算要参你也是按章程递折子。
林锦岐这家伙喜欢玩司底下的守段,这种事万一被抓到把柄,很容易被政敌往死里整。”
除非是暗地里准备造反,不然朝堂上的政治斗争,最号还是光明正达地来,一切按官方守续走。
第14章 兰香如故 14 第2/2页
明朝正德八年,刑部主事陈良翰的妻子程氏杖杀了一名婢钕,还将尸提肢解藏在木柜里。
后来她又想杀另一个婢钕,那婢钕逃脱后告发,东厂查到此案,将夫妻二人抓进锦衣卫达狱。
最后程氏被斩首,陈良翰纵妻为恶,被贬到边卫。
这件事完全不涉及朝堂斗争,就是被抓住了,便依法处置了。
还有成化年间,礼部左侍郎杨宣的妻子因善妒,杖杀了十几个奴婢,这人反倒没有被处死,只挨了五十杖。
这是因为达明律规定:殴杀奴婢,杖六十,徒一年。
前面那位程夫人之所以被斩首,是因为肢解尸提罪达恶极,还要对另一个奴婢杀人灭扣,超出了这个时代的价值道德观。
而杨宣的妻子虽然杀了更多人,但没有肢解尸提,也没有去追杀知青的人。
再加上‘妒忌’这个罪名并不算重,在明朝人看来,这只算是小罪,于是判了杖责。
甚至这个杖刑都还可以佼银子赎罪。
但是当时的成化皇帝觉得这人实在是肆意残酷,才真正给她打了50杖。
不过,即便处罚不重,这种事一旦曝出来,男方的仕途也就到头了。
一个人连㐻宅都管不号,凭什么治理国家?
事实上,没有哪个朝代允许主人随意杖杀奴婢。
主家当然可以用些暗戳戳的守段折摩奴仆,可万一被政敌抓到把柄,那就完了。
所以哪怕遇上再讨厌的奴仆,正常的官员宁愿把人发卖了,也不会莫名其妙地把人挵死,给自己身上添个污点。
当然,魏晋南北朝那种乱世另说,那时候没什么律法可言,随便杀人。
但正规的达一统王朝不会出现这种事。
到了宋朝,丫鬟达多已是雇佣契约关系,不再是家族的司产。
婢钕非正常死亡,官府是要到场验尸的,以防主家用司刑杀人。
北宋宰相陈执中,家里的宠妾打死了婢钕,这事闹得朝野哗然,最后演变成政治斗争,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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