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二
从很早之前,不死途就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的谜底。因为相比起守则和禁忌,他可以通过反复测试,哪怕被追成狗,来进行确认,但唯有——鹈鹕镇为什么没有鹈鹕?
它从守则变成一个问题。
没头没脑,却和这座充满秘密的小镇本身紧密相关。
综上所述,不死途不觉得这个问题是随便说说,它肯定在这个世界有其独特的意义。不死狼晚上探索小镇,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收集和这个问题有关的线索。
但是……
果然还是太难了啊。
不死途的进展,说实在,并不大。
他大致摸清了这个世界的命途结构,只差一步,就能进入下一个阶段。
找到boss,找到怪物,然后打败boss,干掉怪物。
确实就像是老白吐槽的那样,比起脑子,他更擅长用拳头确定真相,解决问题。
优秀侦探风靡二相乐园的看家本领,却不太幸运的和这里不怎么适配。
虽然早就意识到,因为意识到就没放弃过,不过逆水行舟,不论是领猎人时还是大侦探,不死途都是熟练工,前者干得是刀口舔血的活计,巡海游侠的每一次狩猎就不能说是顺顺利利,后者……咳咳,意外总是难以避免。
不能碰上困难就逃避,男人的成熟就和侦探的本领一样,绝对不能是样子货。
不死途从没打算让在这个世界产生的责任感随便了事,他是有认真的试图通过“绕路法”解决问题。
……可又不能真像老白建议的那样。
[不死途先生,你谈个恋爱,就什么都有了。]
这是什么都有了的问题吗?
这明明关乎他做人的底线!
底线又不是衣服,扒了穿上另一套就行了!
他身上的衣服就一套,底线就一个,前者是铁打的事实,后者是铁铸的防线——老白那老小子纯粹是小看他!
不过这也不是需要责备的行为,毕竟提供建议是助手的责任,选择用不用是侦探的判断,撇开私人品味和个人恩怨……不死神探侦探社助手旁白的思路并没有问题,甚至有种简洁干脆的直线美感,很适合他这种面容美丽的侦探。
自有记载以来,别管是传说故事,还是公司记录,能打动欢愉之主的永远是人间的喜怒悲欢。
祂既接受喜剧,也垂怜悲欢,只要人类敢于上演的戏幕,祂就会是最忠实的驻场观众。
星露谷是个和平的镇子,和平就意味着冲突和矛盾天然打过折扣,剧本建立不起冲击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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